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
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规范校政企合作协议审核与签订流程的通知
艺传 产教﹝2025﹞01号
全体教职工:
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推动学院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,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,现就我院产教融合(校政企合作)协议签订流程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合作流程规范
1、前期接洽与材料准备
各系部在与合作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,应认真商议合作内容,并准备以下材料提交至专业负责人审核:
·合作方简介与资质背景(PDF 版)
·《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》(WORD 版)(附件1)
2、审核流程
·专业负责人完成初审后,提交至学院副院长毕飞复审;
·复审通过后,由学院院长进行终审;
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协议内容有修改,请使用红字标注修改内容,确保清晰可溯。
3、协议签署与归档
·系部负责落实合作方在审核通过的协议上签字盖章;·学院副院长毕飞负责发起 OA 流程,系部落实学校盖章;
·盖章后的协议留存校办一份,系部提交复印件至学院教学秘书唐思老师归档,并登记在校企合作基地台账上。
二、工作要求
1、所有产教融合合作协议须使用学校统一模板(附件 1),确保内容规范、合法合规。
2、各系部应积极拓展优质合作资源,注重合作实效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。
2、合作过程中应注重风险防范,确保合作企业的资质和合作内容符合学校及学院发展定位。
各系部应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,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执行,共同推动学院产教融合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附件 1: 《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》模版(2024 年第二次修订版)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25 年 11 月 1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