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【2025】02号公文-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评选 2024 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
art.tfswufe.edu.cn   发布时间:2025-02-11 12:07   阅读:   编辑:晏英豪

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

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评选 2024 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
艺传 教字﹝2025﹞02号

全院教职工:

      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弘扬尊师重教风尚,进一步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,经学院研究决定,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职工评选工作,表彰在教育教学、科研创新、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范围及类型

学院全体2024年全年在岗教职工(含专任教师、行政管理人员、辅导员),在本学院工作满1年以上(截至2024年12月30日)。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评选。
(一)最美辅导员
参评对象为专职辅导员、团总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;
(二)积极贡献奖
参评对象为专任教师、行政管理人员;

二、评选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过硬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政治立场坚定,严守师德师风,无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为。
2.工作业绩突出
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,教学评价优良,在学科建设、科研创新、指导学生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。爱岗敬业,服务意识强,在行政管理、学生班级管理工作、学院各项工作等领域表现优异。
3.2024年度内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或违纪行为,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
三、评选名额

各类型评选比例按照各部门人员的15%进行评选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(2025年2月11日—2月14日)
教职工提交申请书至所在部门,各部门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。
2.资格审核(2025年2月14日—2月16日)
学院领导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表彰人选。
3.公示与表彰(2025年2月18日—2月21日)
表彰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正式发文表彰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部门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评选标准,宁缺毋滥。
2.各部门须于2025年2月14日17:00前将推荐材料(申请书)报送至学院分党委副书记马俊企业邮箱majun@tfswufe.edu.cn,逾期视为放弃。

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25年2月11日